公 告 [ 2009-5-22 ]坚决贯彻执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7月24日修正(第二次),9月1日起施行的《江苏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!新修正的《实施办法》更科学、更规范、更严格、更适用。这是全省社会发展、人民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我省人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! 2008年8月10日---------------------
我市三个民防应急避难...
我市对防空警报器管理...
新沂市人防办要求领导...
胡主席为什么着重强调...
新沂市人防办扎实搞好...
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...
江苏省实施《中华人民...
新沂市人民政府 新沂...
新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...
徐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...
新沂市人防办政务公开...
人民防空为人民
国际民防知识
“全国国防教育日”的...
深挖洞,广积粮,不称霸
人民防空警报常识和识...